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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顺法院发布“我为群众办实事”清单
  发布时间:2021-05-12 11:34:38 打印 字号: | |


根据《平顺县人民法院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实施方案》要求,为有效促进平顺法院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成果转化,平顺县人民法院列出“我为群众办实事”清单,切实把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工作动力,贯彻落实到司法为民、服务于民上来。


一、严格落实“最多跑一次”,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


1.立案登记


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当场登记立案,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在法定期限内依法作出处理,并将相关文书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提交的诉状和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材料和补正期限。


2.诉讼材料收转


当事人需递交上诉状或案件相关证据的,由诉讼服务中心联系承办法官或法官助理,承办法官或法官助理不能及时接收的,由诉讼服务中心代收,保障当事人最多跑一次。


3.查询咨询


当事人查询案件进展信息或咨询相关业务的,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当场依法答复。


4.诉讼费收退


当事人立案后,可以通过该院的pos机、扫描二维码缴纳诉讼费;退诉讼费时,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其所需相关材料,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


5.缓、减、免交诉讼费


当事人需要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用,符合法律规定、相关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办理;材料不符的一次性告知其所需材料。


6.执行款项领取


执行款项到位后,承办人通知当事人一次性告知领款需要材料,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


7.公开办理材料和文书模板


在自助立案区电脑公开事项办理所需材料和常用文书模板供当事人复制、打印。


8.实行院长接待日制度


每个工作日安排一名院领导为主班,四名院领导为副班,接待来信来访、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对群众反映情况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确需进一步研究处理的,30日内将落实情况反馈反映人。



二、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1.当事人网上申请诉前调解、立案审核通过的,纸质材料通过邮寄方式递交本院。


2.通过本院向外地法院跨域立案的,当事人提交的纸质材料由本院代收,邮寄管辖法院。


3.当事人到本院开庭不便的,运用网上法庭在线开庭。


4.开通院长信箱


在该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开设院长信箱,当事人需要向该院领导反映情况的可登录官方微信公众号,找到院长信箱,给院长和其他院领导发邮件。


5、投诉举报


该院违纪违法投诉电话为0355-8922219,该电话专门受理反映承办案件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投诉电话由纪检监察人员专人接听,并对投诉人相关信息予以保密。投诉人反映情况不属于投诉电话受理事项的,接听人当场告知反映途径,属于投诉电话受理事项的纪检监察部门会及时查处,并将查处情况及时通报投诉人。



三、上门服务解民忧,深入基层听呼声


1.该县辖区内的当事人行动不便又不会使用移动微法院等方式网上申请、参与诉讼的,可预约该院提供上门立案、上门调解、就地开庭等服务。


预约上门立案和调解服务的,该院在收到预约电话后3个工作日内派专人上门提供相应服务。


预约就地开庭的,在确定的开庭时间到申请方所在地就地开庭。


2.对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典型意义的案件,开展巡回审判,就地开庭。


3.开展“五必进(进企业、进社区、进村庄、进学校、进单位)、五必访(重点深入矛盾纠纷易发地、安全隐患集中地,走访服务对象、特殊群体、困难企业、困难群众)”活动,运用集中宣讲、走访调查、设立流动意见箱等方式,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听取群众对法院工作的呼声期盼、意见建议。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