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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法院金融案件快速处理机制
  发布时间:2020-09-22 16:27:23 打印 字号: | |

        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助力金融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我院拟建立健全“多元调解+速裁+快执”的金融纠纷处理机制,设立金融审判合议庭,整合审判执行资源,实行金融纠纷多元化解、立案、保全、审判、执行一站式服务。

一、健全诉调对接,多元解决纠纷

建立健全金融案件多元化解和分调裁审无缝对接工作机制。积极参与金融案件诉源治理,与金融机构建立常态化定期沟通机制,帮助金融机构避免法律风险。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与仲裁委员会、公证机构、金融行业协会、金融行政调解组织以及民间调解组织全面对接,为金融机构提供多种可选择途径,及时有效化解金融纠纷。对纳入多元化解的金融案件,实行全程跟踪指导,对调解达成协议的,及时进行司法确认或制作调解书;对不能达成和解协议的,及时立案转入审理程序,进行速裁快审。

二、严格依法立案,落实立案登记

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加强督促检查。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在缔约和起诉时,依法合理选择最便利诉讼的法院进行审判和执行。开辟金融机构立案绿色通道,积极引导金融机构通过诉讼服务网和微法院系统进行网上立案和跨域立案,简化流程,缩短周期,提高效率。针对“送达难”问题,与金融机构密切配合,依据金融机构在订立合同时与对方约定的送达地址、办理信用卡户籍所在地或登记住所地进行送达,运用集中送达系统及时送达开庭文书。

 

三、组建专业团队,快立快审快执

组建专门的审判和执行团队,集中办理金融案件。对金融案件实行一站式诉讼保全,自保全裁定作出之日起48小时内处理完毕。积极探索金融借贷案件的要素式审理方式,实行类案集中办理,积极推动网上庭审,制作令状式文书,建立示范诉讼模式,实现金融案件快立案、快保全、快送达、快审理、快执行。

四、严格审限意识,提高审执效率

对于金融案件,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限安排开庭,审理时优先适用简易程序,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执行案件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确保金融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审结执结。对于不能按照规定期限审结、执结的,承办人需做出说明,层报院领导审批。

五、优化退费流程,提升退费效率

依法及时返还金融案件诉讼费用。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尽快解决历史遗留的金融案件退费问题。强化法院内部工作衔接,缩短退费时限,在金融机构提出退费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退费完毕。

六、加强执行中财物处置和变现力度

设立专门的财产处置团队或借助第三方评估拍卖辅助团队,集中高效处置金融执行案件中的财产。对于金融执行案件中需要进行拍卖的财产,除特殊情况经报批同意外,原则上一律在评估价基础上降价一定比例作为一拍保留价,在一拍保留价基础上一律降价一定比例作为二拍保留价,促使所处置的财产尽快变现。督促第三方评估拍卖辅助团队,除完成拍卖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还要积极拓宽宣传渠道,争取更多潜在买受人获得拍品信息,提升金融机构收益。对于经过拍卖、变卖后仍不能变现的涉案财产,与金融机构充分沟通,听取金融机构是否接受以物抵债的意见。如金融机构接受以物抵债,则通过强制腾退等方式去除未到期租赁关系之外的占有并尽快办理权属变更手续。

七、用足强制措施,加强信用惩戒

对金融案件被执行人一律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对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火车站、地铁站、公共汽车、法院楼宇等显著位置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采取出入境限制措施,限制护照使用,依法扣押护照,作废护照等;对涉嫌构成拒执罪、妨碍公务罪、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开展专项活动,攻坚金融积案

开展清理超长期未结执行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对超12个月以上金融执行案件逐案督办,对超长期未结案件逐案进行说明。开展涉个贷案件专项执行行动,根据最高法院对执行唯一房产的有关规定,邀请金融机构召开涉个贷房产案件执行方案研讨会,制定行动方案,加大执行力度,提升执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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