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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督导长治法院服务“四为四高两同步”保障高质量转型发展等工作
  发布时间:2020-09-08 09:27:04 打印 字号: | |

8月27日至28日,省高院第一督导组组长、二级巡视员杨燕红、知识产权庭庭长凌宇等一行4人在长治法院就服务“四为四高两同步”保障高质量转型发展若干措施、省民营经济政策落地问题专项整改、“端正执法司法理念、改进执法司法作风”专项整治三项工作进行督导。


8月27日上午,全省法院服务“四为四高两同步”保障高质量转型发展等三项工作督导会在长治中院召开。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沁虎主持座谈会。


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原占斌作汇报发言。长治中院党组班子成员、相关庭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座谈会上,督导组听取了原占斌院长就三项督导工作的情况汇报,并查阅了有关资料。各参会部门负责人就服务保障“四为四高两同步”保障高质量转型发展等三项工作具体开展情况结合部门实际进行交流发言。


督导组对长治法院就服务保障“四为四高两同步”保障高质量转型发展等三项工作落实情况予以充分肯定,表示长治两级法院站位高、措施实、问题准,整改严。杨燕红指出,开展此次督导,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政法委《全省政法机关服务“四为四高两同步”保障高质量转型发展若干措施》的具体行动。同时强调,针对下一步工作,一要深刻认识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是习近平总书记新发展理念对法院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要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抓好抓实;二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多措并举、齐抓共管,推动司法办案与服务大局的质量效果明显提升;三要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列清单、明方案、出措施、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督导期间,督导组成员走访了潞城区“双创”基地、潞宝集团、振东集团,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面临困难及法律需求,听取意见建议,调研人民法院保护民营企业措施落实情况。


随后,督导组在潞城区法院进行了专题督导。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