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全国上下都兴起了工匠精神之热潮,那何谓工匠精神?工匠精神,即工匠对自己的产品精雕细琢,精益求精、追求完美的精神理念。工匠们喜欢不断雕琢自己的产品,不断改善自己的工艺,享受着产品在双手中升华的过程。工匠精神的目标是打造本行业最优质的产品,其他同行无法匹敌的卓越产品。概括起来,工匠精神就是追求卓越的创造精神、精益求精的品质精神、用户至上的服务精神。
说到工匠精神大家势必会想到德国,德国之工匠精神可谓世界最完美、传统最悠久的国家。德国日本是一个特别讲究、特别精致的民族。大家都知道“德国制造”拥有无数个百年老店,秉承着一以贯之的传统,从优秀到卓越,成为基业长青的典范。万宝龙以制造经典书写工具驰名于世,从材料研发、花纹雕刻到笔尖打磨,其细腻考究的工艺完美诠释出优质品牌的精髓;朗格秉持“只生产最优秀”的信念,专注于表芯研究,以其精雕细琢为世界制表领域建立了新标准;保时捷坚持不断创新的技术突破、严谨规范的标准生产,成为汽车行业“质量”和“精准度”的代表。类似这样的工匠精神事例在德国不胜枚举,正是专注、坚持、精准、务实的工匠精神使众多德国百年品牌历经风雨后仍长久不衰。
那么,我们作为法律人,明察秋毫、裁判是非、保持中立、运送正义这些作为我们职业的特点,它与工匠精神是否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工匠之匠心体现在专著细节、精益求精、精雕细琢。法官之匠心体现在不偏不倚之态度、言谈举止之谨慎、文书撰写之专业。
坚持一颗匠心,体现在态度上要不偏不倚、公平公正。公者无私之谓也,平者无偏之谓也。有人说,法官一发善心,法律就会松弛。因此,要做一个纯粹的法律人,必先做到不偏不倚、公平公正,要持心如衡,以理为平,这样才会有力量,才会在平凡的岗位上稳步前行。法学家史尚宽先生曾说:“虽有完美的保障审判独立之制度,有彻底的法学之研究,然若受外界之引诱,物欲之蒙蔽,舞文弄墨,徇私枉法,则反而以基法学知识为其作奸犯科工具,有如为虎添翼,助纣为虐,是以法学修养虽为切要,而品格修养尤为重要。”可见,法官匠心之首即职业道德、品格修养,非专业素质。
坚持一颗匠心,体现在言谈举止之谨慎、待人接物之中立。法官职业的特殊性要求其保持中立,法徽的图案天平即最好象征,法官一旦偏离了法律的条文就成了立法者。法庭内外,每天上演着各种各样的人生百态,法官只有作为中立者,才可明辨是非。法官为当事人所信赖,其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随时都被各方当事人进行着评判,若法官一发善心,便有可能导致法律松弛,影响当事人心中对法律之尊崇、对司法之信任。故而法官在办案过程中既要不偏不倚又要心细如发,方可彰显司法之神圣。
坚持一颗匠心,体现在文书撰写之严谨、析法明理之专业。对老百姓来说,案件无小事,法院已经成为老百姓心中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而审判作为诉讼的最后一个环节、最后一道关口,法官的裁判一旦生效,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更改,其具有定分止争的终局性和威慑力,故而法官对法律知识的精通善用、对审判技巧的精益求精、对工作细节的精雕细琢都直接决定其办理的每一件案件的质量。要把每一个案件都办成精品案,让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时间的检验,其最终体现就是法官撰写的法律文书,每一份判决书都是一份精心呵护的作品,正所谓差之毫厘谬以千里,因此要反复推敲、细细斟酌,将每一个作品都做到精益求精、避免疏漏。
当前的司法体制改革要不断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坚持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多元化、精细化的司法需求,必然更加需要法律人工匠精神的回归。一名合格的好法官唯有以法治为帆,踏改革之浪,用法官的“匠心”去赢得“民心”,法治中国才能得以共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