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秉公执法 一心为民
——记潞城市法院民一庭庭长高宇
  发布时间:2014-10-27 11:14:19 打印 字号: | |
  高宇,潞城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每年总办案数量和调撤案件数量在潞城市人民法院审判人员中总是稳居前三。2012年12月,高宇被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民事审判工作调解能手”,并荣立二等功。

  面临案件数量增多、新类型案件增加、审理难度加大的困境,基础法院法官压力越来越大,人才流失严重,高宇对此没有抱怨,他说:“我既是一名法官,也是一名党员,应当也必须尽职尽责办理好案件。老百姓没有难处也不会找我们打官司,老百姓找我们不是因为我们有多高的能力,而是因为我们在法官这个位置上,我们起码要对得起法官这个称呼。”

  高宇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平公正地处理每一起案件。

  在一起侵权纠纷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原告王某怀疑高宇与被告李某相识,私下与他人说起判决结果恐对自己不利,但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并没有提出回避申请。拿到判决书的那一刻,王某说:“我真没想到,我真没想到,高庭长真是个好法官哪。”

高宇秉公司法,得罪了一部分人,说他没有人情味。但也有人在案件败诉后说,高庭长这个人不错,高宇说:“这才使你感觉到一种真正的欣慰,假如你枉法裁判,这个人也不会从内心里去真正的尊敬你。”

  七旬老人申某早年丧偶,生活无着落,两个儿子又不尽赡养义务,无奈的他将儿子告上法庭。每次来法庭,高宇总是嘘寒问暖,得知老人生病,高宇自己拿钱让老人看病买药,老人谢绝了,感激不尽地说:“谢谢高庭长,我那两个不争气的儿子能像你半点,我就心满意足了。”

  申某的两个儿子对赡养老人相互推诿,对法院工作更不配合。于是高宇就地开庭,邀请村干部和村民旁听,用法律、社会公德和公众舆论多重手段对其感召,最终唤醒了两个儿子的良知,承担起赡养老人的责任。

  现如今,安享晚年的申某逢人就讲:“高庭长真好,比我的亲儿子还要亲。”

出于对审判工作的谨慎和热爱,高宇时常加班加点,忘我工作。由于工作时间大都用在审理案件上,所以起草判决书基本上都是下班后完成,每日工作十几个小时,利用休息日办案也成了家常便饭。

  多年的辛劳使他积劳成疾,2009年他被诊断身患癌症。尽管如此,他仍然坚持将手里的每一个案子都认真审结之后才放心住院。大病初愈,他便匆匆忙忙到单位上班,硬是在领导的命令下,他才回家休息了一段时间。他时常说“身体固然重要,但法官的使命和责任更重要。我们为老百姓多解决一些困难总不是坏事。”

  在单位领导眼里,他是单位的业务骨干,在人民群众眼里,他是一位公平公正、全心为民的好法官。

  高宇正是用自己高尚的职业情操,弘扬着社会主义的文明风尚,实现着一名人民法官的人生价值。
责任编辑:市中院研究室 于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