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刑假释案件开庭公告(2014.08.01)
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我院定于二0一四年八月四日起,对潞城监狱提请减刑罪犯马国保、王才义、王保新、丁政、贺养民、成永清、黄炳高、韩成群、王红强、张建中、贾煜琼、贾万青、李晓东、杜小宏、张鹏飞、李翠堂、郁满昌、王晋汾、王志华、张瑞军、申琦平、杨勤宁、孙原海、秦三顺、王红日、于小红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特此公告
二0一四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