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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便民措施
  发布时间:2013-12-31 10:55:25 打印 字号: | |

    一、向社会公开立案大厅电话,方便涉案群众咨询、查询案件,减少群众诉累,同时接受人民群众适时监督。

    二、要求窗口工作干警必须严守工作纪律,按照职责分工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坚守岗位,不得擅自脱岗、离岗;窗口工作人员必须注重自身形象,做到着装规范、仪容整洁,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窗口工作人员必须以严谨、文明的作风服务群众,坚持热情接待、公正办事,做到听诉细心、解答耐心、沟通诚心,切实解决群众“告状难”、“申诉难”的问题;规范接待用语,接待当事人时做到来有迎声,去有送语,只有“对不起”没有“不知道”;对于追索赡养费、抚育费、抚养费、抚恤金的当事人,除了优先引导他们正确诉讼外,还要积极主动地提供更多方便,将人民法院为人民的宗旨贯彻到每个干警心底。

    三、在业务大厅的大屏幕上滚动播出民事、刑事、行政、执行等各类法律知识以及每月新实施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在宣传栏放置《举证须知》、《诉讼风险告知》、《诉讼费交纳范围》、《民事、刑事、行政诉讼指南》等各种便民小册子,来访群众可以随时读取。

    四、在业务大厅专门设置休息座椅,放置笔墨纸张、印台、老花镜、热水、一次性纸杯等用品以方便涉诉群众需要,全庭干警时刻牢记便民、利民原则。

    五、立案庭与纪检监察部门联手定制《案件廉政监督卡》,每案一卡、卡随案走,同时发放到当事人手中,使整个办案流程均在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真正体现公正执法、阳光执法、为民执法的宗旨。

来源:立案庭
责任编辑:信息技术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