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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作者:张伟卫  发布时间:2013-11-18 09:54:00 打印 字号: | |

 

长治市中级法院设案件质量管理局、执行局、研究室、赔偿委员会办公室、审判委员会办公室、立案庭、3个刑事审判庭、4个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和审判监督庭等15个业务部门,设政治部(内设组织处、法官管理处、人事教育处)、办公室、司法行政装备处、信访接待处、信息技术处、纪检监察室、档案信息管理处、书记员管理处、司法警察支队、司法绩效考核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机关工会、离退休人员管理科等队伍政务管理部门13个,下属证据技术中心、法官培训中心、后勤服务中心等3个事业单位。 

 

责任编辑:赵霞